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关于印发《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11年05月11日 来源:保监会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2700


保监发〔2011〕25号


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厦门保监局,各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促进产品创新,我会制订了《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Copyright(c)2011 京ICP备09059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