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我司的名称已由“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华泰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此,特向贵司通知如下:
一、在我司与贵司签订的所有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中,我司的名称统一由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华泰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合同其他约定保持不变。
二、自即日起,贵司向我司开具发票时,付款单位请使用“华泰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
请贵司在收到本函后,将随附的回执邮寄或者传真回给我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8层
邮编:100033
贵司对上述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 。
对我司名称变更给贵司带来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
非常感谢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华泰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