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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11月09日 |
近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将一面写着“严格执法 共筑和谐”的锦旗送到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手中,感谢略阳交警公正执法,慧眼识破骗保案,为其公司挽回15万余元的损失表示感谢。
2018年8月底略阳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城关镇荷叶坝村委会前,一辆陕F号牌的小轿车翻到5米多的渠里,4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并前往医院向4名伤者了解事故基本情况。事故民警在了解情况时,发现4名伤者对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说法不一。民警基于这一情况进行了大量调查和摸排,并调取监控录像进行仔细核查。发现发生事故时驾驶人为何某,事故发生后何某知道自己无证驾驶,保险将无法理赔,为保障车辆维修费用及伤者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谎称事发时车辆驾驶人为其朋友童某,本以为会蒙混过关,没想到被交警“火眼”迅速识破。何某在大量证据面前,无法否认事故的真相,承担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