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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05月18日 |
为充分发挥中介专业委员会交流平台作用,进一步促进行业共商热点问题、共享先进经验,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陕西保协”)在征求合各保险专业中介会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18年4月印发了《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中介专业委员会工作小组交流制度》(以下简称《交流制度》)。
根据职能设置及议事规则,陕西保协中介专业委员会下设保险专业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三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设组长单位1家、副组长单位1-2家。此次印发的《交流制度》,从组织管理、交流机制等方面对各工作小组的交流职能进行了细化完善。《交流制度》要求各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单位团结小组成员,丰富交流形式,结合成员单位需求,主动牵头组织相关领域的交流活动。《交流制度》鼓励各工作小组积极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会议与活动相结合、数据信息与创新举措相结合的交流方式,切实促进相关专业领域事项的协调处理和先进经验的共享学习,充分激发不同类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交流活力,促进互利共赢,实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