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保险服务科技产业发展及科技创新分论坛——嘉宾观点(四)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体系及案例分析


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保险界的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首先,非常感谢湖北省政府、武汉市委市政府的鼎力支持,感谢银保监会、中保协、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中国应急管理部、中国应急管理学会、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光谷金控,以及人保财险、人保金服的大力相助。今天,能够与来自各级政府、监管机关、学界以及同业的各位相聚于此,共同研讨科技保险这一年轻、活力但又意义深远的课题,我感到十分荣幸。同时,我本人也是湖北人,也希望能沟通过此次交流,更好地为湖北省、为全国科技保险事业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说到今天的主题,保险与科技,这是两个关键词。用现在非常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一对CP。为什么说是“CP”呢?科技的培育和转化离不开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造血支持”,而保险行业本身也是对科技变化最灵敏的行业之一。而这对CP的结合,诞生了一对双生儿——“科技保险”与“保险科技”。

刚才,人保金服的谷总,还有平安的郭总,已经就保险科技做了详细生动的展示,受益匪浅。我作为国内首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太平科技保险的总经理,在这里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在科技保险领域所做的探索和取得的一些阶段性成果。

前不久结束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习总书记前几天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又进一步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可以说,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当前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站在这样一个风口上,作为服务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金融工具——科技保险,也愈发具有巨大的想象空间。

先简单介绍一下太平科技保险。作为全国第一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太平科技于2018年1月开业。可以说,太平科技是在人保、平安、太保等行业老大哥前期以融资和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保险试点基础上,专注于科技创新而成立的。在经过两三年“从0到1”的探索和试错后,我们借助集团的国际化优势,通过境内外联动和本土化创新,在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配套保险服务方面,积累了些许经验,逐步形成了“科技保障、融资保障、创业保障、人才保障、科技应用”五大核心领域,也正在尝试走出一条切实可行的专业科技保险生存发展之路。

在服务科创企业的过程中,我们经历过科技行业种类繁多、专业性强等困难,也总结出了科创企业的一些共性特点。

一、科技创新全周期的保险保障新体系

我们将科创企业的生命周期划分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面临的科技风险也不同,与之相匹配的科技保险产品也有很大差异。

具体而言,在种子期,也就是研发期、创意期,这一阶段, 针对科创企业的特色保险产品,包括技术类保障,如研发失败保险,对研发中投入的人力、财力和设备损失进行补偿;创业类保障,如创业失败保险,为创业失败团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团队东山再起、二次创业;人才类保障,如对创始人及核心技术人才的“科太医”高端、综合保障。这些直接影响种子期公司的生存命脉。

对于初创期企业来说,在技术基本稳定后,企业将致力于将科技成果顺利转化、渡过死亡之谷,进行小批量的试生产,向市场推销新产品,解决生存问题。虽然在这一阶段,技术风险有所降低,但企业规模小、产品品种单一、组织结构简单,资金需求旺盛,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比较突出。

这一阶段,针对科创企业的特色保险产品,主要包括成果转化保险,对转化投入损失进行补偿;知识产权类的核心技术侵权保险;还有融资类保险,如政银保模式下针对银行信用贷款的科技贷保险,国千、省千人才的人才贷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等。

到了成长期,企业产品走向产业化和市场化阶段,工作重心不再是产品的研发和试行,而是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建设人才队伍,完善技术产品工艺设计,加强对技术保护,加大营销方面投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在这一阶段的综合风险较高,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呈现出全方位资源需求。这一阶段,也是保险配套最为丰富的阶段,除了融资类保险产品外,针对市场化、规模化的产品质量保险,针对知识产权的执行、运营和交易保险,针对骨干科研人员的综合保险等都可以充分发挥作用。

再到成熟期,企业的技术、管理基本成熟,市场销售网络形成体系,市场需求已呈稳定状态,企业的总体生产能力、销售收入、创利水平达到高峰,主要风险来自于竞争者或后起模仿者的挑战、组织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寻找新的事业机会,实现持续发展。这一阶段,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综合保险,针对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上市、经营等综合保险等可以登上舞台。

二、科技创新产生的保险保障新需求

伴随着技术和产品的逐渐成熟,科创企业新技术应用本身也会形成新领域、新业态,带来新的个性化保障需求,进而衍生出新的创新型科技保险产品。

比如,生物医疗领域,针对肿瘤基因筛查技术的检测责任保险,针对干细胞、免疫细胞技术的免疫细胞活性保险,针对新冠疫苗的不良反应保险,针对远程医疗、精准医疗技术的新型在线医师责任险、远程手术综合保险等。

在农业科技领域,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慧农场方案、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产品安全溯源系统、基于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智能冷链物流云端解决方案,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融资、濒危动植物物种保护,以及食品科技的引进技术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等,都可以有配套保险支持。

在供应链金融领域,针对基于大数据风控形成供应链融资配套保险“链上数保”,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政采云保证保险,供应链企业的票据保险、应收账款保险等,极大地丰富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帮助企业释放沉淀资金、节约信用成本。

在工业互联网领域,针对工业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的网络安全保险,针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的综合保险,能够更好地帮助企业减少损失,也进一步丰富了常规保险的定价模型和风控机制。

在智慧安防领域,通过智能安防设备(如AI摄像头、烟感、温感等),应用在电梯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形成了智慧电梯、智慧安防等配套保险,可以将原先保险公司不敢保、不愿保的传统高风险行业纳入保障范围,也更好地发挥了保险在风险预防和控制方面的作用,将原先无法识别的风险变得可以适时监控、有效预警,从而把未知风险转变成可识别、可控制的保障。

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将保险和科技结合,运用保险解决技术难以处理的问题,减少后顾之忧。如针对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基于大数据的采集分析,配套文明城市创建险;

针对智慧城市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配套保险产品,实现智慧消防、智慧交通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升级;

针对政府服务大数据和数字化管理,借助长三角四地创新券通用通兑平台的配套知识产权服务保险、G60科创走廊及长三角一体化科创示范区的数字化园区综合保险等。

同时,在基础研究、重大科研及卡脖子关键技术方面,科技保险也能发挥相应的效用,如针对大型尖端仪器设备共用的“共享保”,针对基础科研成果交易、转化平台的技术交易全流程配套保险,针对卫星的发射保险和在轨保险,针对工业用无人机的设备保险,针对大飞机制造、芯片制造等领域应对实体清单限制和301调查的知识产权海外综合保险等。

三、服务科技创新的保险保障新模式

从前述对生命周期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当前市场中,主流保险公司更倾向于在成长和成熟期介入科创企业,因为这个阶段企业较为稳定、风险相对可控,而对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企业,由于技术、人员等不确定性极大,企业风险相对难以把控,保险公司介入还比较少。

基于此,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我们也在不断尝试和挖掘科技保险的新内涵,用创新模式和配套产品,争取为种子期、初创期的中小微科创企业提供更具有科技特色的价值服务。

例如,参考以色列科创投资保险模式,针对科创投资基金公司和被投企业提供长达7年的综合保险,包含管理层责任险、特定交易险、网络安全险等,自孵化期开始,通过不同风险的组合和对冲,形成长期综合型保险,为科创投资基金和科创企业提供完善的风险保障。

再如,参考硅谷银行,探索保投联动模式,以“保”发挥风险保障功能、以“投”分享科创企业成长红利,实现科技企业高收益与高风险的对冲。在保险产品上尝试“保费换期权”、“权益换收益”的设计方式,如“股权逆回购保险”,既减少企业当期投保成本,又能在关键时刻帮助科创企业渡过难关,还能在企业成功后取得一定收益。同时,可以通过直接投资或创投基金,直接、间接参与科创企业融资,真正实现资产端与负债端的联动。

以上是我的一些粗浅经验和不成熟的想法,欢迎各位同仁批评指正、交流探讨。也希望能有更多的能人志士投入到科技保险的研究和实践中,共同将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推动全国科技保险服务科技产业发展与创新取得新的突破、实现新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