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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通报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按照《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45号,以下简称“45号文件”)要求,承担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的自律管理职责。

    近年来,广大保险公司在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导下,不断加强自身投资管理能力建设,能力自评估和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23年3月31日,共有119家保险公司具备不同类型的投资管理能力(包括信用风险管理、股票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和衍生品运用管理等五项能力)合计269项,其中83项能力为45号文件发布后新增。协会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各家保险公司所具备的投资管理能力情况进行通报,详见附件。

    下一步,协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广大保险公司持续、全面强化投资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激发保险资金投资活力,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在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导下,充分发挥资金运用专委会作用,加强会员服务与行业自律工作。通过教育培训、交流座谈、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了解会员需求,做好事前服务,引导保险公司扎实推进投资管理能力自评估和信息披露工作。通过积极有效的自律措施,强化保险公司“成熟一项、披露一项”和“一次通过”意识。


    附件: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一览表(截至2023年3月31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