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部署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专项检查工作
10月8日,福建省人身保险工作委员会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认真贯彻中国保监会全国寿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保协的工作要求,部署在全省范围内(不含厦门)开展对《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的专项检查工作。福建省各省级寿险公司总经理、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参加会议。福建保监局王斌副局长、寿险处领导等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许恒平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检查目的旨在提高各公司遵守《公约》的自觉性,促进银行、邮政代理保险市场的自律规范。全省凡有开展银、邮代理保险业务的支公司以上(含支公司)营业机构均要接受检查。检查时间从2008年1月1日—9月30日。检查重点一是销售误导。看是否擅自增加保险责任、是否隐瞒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各项费用扣除情况、分红保险销售中是否做虚假承诺、万能险是否承诺保证收益以外的利益、投连险是否承诺保底或固定收益问题。各类宣传材料应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统一印发和管理,严禁分支机构、代理网点或销售人员擅自印制宣传材料或变更其内容;二是代理手续费;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不得私下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支付代理机构及其经办人任何奖励或其他利益。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务制度据实列支向商业银行支付代理手续费。银保合作协议中必须明确手续费支付标准,且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代理机构、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业务推动费以及以业务竞赛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代理手续费率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额度,并统一进入大账。不得向未产生保险业务的代理机构提前预支代理手续费。不得以培训名义向代理机构变相支付费用,培训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本公约手续费上限的10%;三是银保专管员持证问题。保险公司可以在银行代理网点设立银保专管员,其主要职责是银行代理网点的管理、培训、联络和相关服务。银保专管员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检查步骤和方法:一由省级寿险公司组织对所辖营业机构执行《公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省市公司的自查自纠报告分别向省、市两级行业协会上报;二由地市协会组织对会员公司执行《公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三由省协会与福建保监局共同组成督导组对检查进行督导。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省协会负责对地市讲师进行培训,地市讲师负责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公约》约定进行相应处理。对违反《公约》的机构和个人处理情况将在协会网站上公布。检查处理的相关情况报备中保协。会议还明确了检查纪律:一是实行检查人员对本公司的检查实行回避 ;二是检查人员不得擅自泄露检查情况;三是检查人员应当服从检查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四是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最后要求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0591——8787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