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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11月01日 |
各保险公司(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是规范保险活动及保险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基本法,是保险业发展和监管的基本准则,是保险市场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新《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施行以来,保险活动当事人权利义务更为明确,保险公司业务流程更为规范,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保护,保险业有了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应该认识到,当前保险公司依法办事能力尚需加强,保险市场存在突出问题,市场秩序未实现根本好转,保险业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资产负债匹配难度加大,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保险业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任务艰巨。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能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强化自律监督机制,提升行业形象,促进保险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我们联合发出以下倡议, 并号召全行业共同遵守:
我们倡议:严格贯彻执行《保险法》,依法诚信经营,规范保险条款,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健全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
我们倡议:加强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合规审核,实施合规检查,提供合规服务,强化公司治理和内控,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我们倡议: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开展公平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完善保险服务标准,提高保险经营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同业互尊,同业互助,增进交流,保护行业利益。
我们倡议:普及保险法律知识,加强保险法律宣传,提高保险法律意识,切实把依法合规理念和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努力为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增强服务能力、促进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倡议人: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国元农业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