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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01月06日 |
自今年1月1日起,江苏省所有经营非车险(除车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如企财险、建工险、责任险、货运险等)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核心系统将仅在确认收到非车险保费的情况下,才能生成保单,保险合同才能生效。江苏需购买非车险的单位及个人客户,可通过银行卡或支票转帐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的各家财产保险经营网点和具有合法代理资格的代理网点进行刷卡购买。
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同时提醒广大客户,记清自己的保险期限,尤其是采用转帐支票等方式购买保险的单位、个人等客户,应在保险期限到期前,提前一段时间办理续保业务,以防止因为在资金转帐过程中由于时间、手续等因素的延误而导致续保业务无法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