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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年01月14日 |
2008年12月23日,由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江西省银行邮政代理人身保险业务自律公约》签约视频大会在昌隆重举行。江西保监局局长张兴、副局长陈静、江西银监局副局长彭川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我省各人身险公司、各家银行以及省保险行业协会、省银行业协会、部分新闻媒体记者约25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人身险公司和银行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也通过设在各市的分会场同步参加了本次会议。
近年来,银邮代理已成为促进我国人身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渠道,对于加强银保合作、整合金融资源、优化金融服务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合作,保险公司借助银行、邮政的机构网络扩大了业务规模,降低了经营成本;而银行、邮政引入保险业较为成熟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机制,增加了稳定的中间业务收入。银邮代理保险业务日益受到保险公司和银邮代理机构双方的高度重视,获得了快速发展。截至今年11月底,江西银邮代理人身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72.62亿元,同比增长145%,占人身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56.1%,成为我省人身险业务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但是,由于银邮代理人身险业务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销售误导、手续费恶性竞争等,损害了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利益,损害了保险公司和银行的社会声誉,孕育了潜在的金融风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维护江西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和银邮代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江西保监局根据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要求,从今年下半年起,对我省银邮代理人身险业务进行了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日前,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各人身险会员公司的要求下,组织专门力量对我省《银邮代理自律公约》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天举行签约仪式。新公约在维持银邮代理机构利益水平或略有提高的基础上,充分兼顾人身险公司与银邮兼业代理机构深层次、长期合作的需要,对银邮代理业务进行了自律规范。新公约对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优化客户服务行为,防治销售误导、规范代理手续费支付等进行了重申,并组织专门人员落实自律公约。本次签约仪式的隆重举行也标志着我省银邮代理保险自律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下一步,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还将结合行业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建银邮代理业务稽查大队,实现银邮自律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依照公约进行违约处罚,不断规范银邮代理保险市场秩序,完善银邮代理保险自律体系。 据悉,保险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人身险公司银邮代理业务的检查力度,对查实存在销售误导和账
外支付手续费等违规问题的公司,将视情况停止其部分业务,取消高管任职资格,并追究上级机构的管理责任;对银邮代理机构也将加大监管力度,存在销售误导和账外索取手续费等严重违规问题的代理机构将被吊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同时,保险和银行监管部门将加强协作,对银邮代理保险业务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以促进银邮渠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