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保监局不断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工作机制
2010年,江西保监局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对侵害被保险人利益行为的监管。上半年,针对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交强险问题,及时下发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保险机构不得拒保或变相拒保交强险。对被媒体曝光的鄱阳县拒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的4家产险公司,快查严处,依法分别予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有效遏止了拒保交强险现象的蔓延,保护了投保人的投保选择权。此外,还采取“集中现场公开查”、“携手媒体联合查”、“分组上门突击查”等方式,先后开展了三次银邮新单回访抽查,防范银行保险销售误导。加大信访举报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信访举报检查20次,累计罚款62万元,下发监管函21次,监管谈话4次,及时纠正并处理了一些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保险公司信访工作轮值制度,整合各保险公司的信访工作力量,设立了涵盖信访投诉处理、交办、督导、反馈为一体化“联合接访服务中心”,加强了监管机构、信访人和被信访人的三方互动,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信访轮值制度实施以来,月均信访量下降21.2%,信访投诉处理时间大大缩短,信访满意率达92.3%。三是不断完善保险合同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作用,采用专家调解方式,全年成功调解保险合同纠纷70起,调解成功率达83%。经过沟通协调,南昌市仲裁委在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了江西省首家保险行业仲裁中心,进一步拓宽了保险合同纠纷化解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