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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陕西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正式发挥功效

    时间:2014年01月02日

    近日,西安地区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以下简称“诉调对接机制”)正式启动并开始发挥功效。

    诉调对接机制是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监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保监局关于在西安市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保险纠纷,减少保险业涉诉案件数量设立的,陕西协会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具体承办西安地区诉调对接试点工作。

    此次西安地区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主要是确立了“诉前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和庭审中“协助调解”的对接方式。在消费者因保险纠纷提起诉讼时,可通过保险行业的纠纷调处机构先行调解处理,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经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后,调解结果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在人民法院审理有关的保险纠纷案件时,也可以邀请保险行业纠纷调处机构的专家人员进行协助调解。作为保险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有益探索,“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成功实现了民事诉讼程序与保险行业调解处理机制在司法实践上的接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必将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

    诉调对接机制的正式启动将在陕西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降低保险合同纠纷解决成本,减少保险合同诉讼案件对司法资源的占用,为陕西保险业的和谐发展开创了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