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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4年02月19日 |

中保协在京举办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
为总结一年来贯彻执行《保险法》的具体实践,加强交流,推广经验,深化认识,指导工作,努力提高公司和行业保险法律实务能力与水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10年10月29日在京举办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保险法》实施一年来的实践与探索。研讨会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金坚强致辞,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作讲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研讨会上隆重发布了《保险业依法合规自律倡议书》。
金坚强会长在致辞中说,新《保险法》颁布、实施后,协会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精心谋划,认真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保险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全国性《保险法》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切实形成全行业积极踊跃学习宣传《保险法》的可喜局面,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展示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协会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以为公司和行业发展服务为宗旨,在贯彻执行《保险法》方面取得实际成效。我们在此隆重发布《保险业依法合规自律倡议书》,向全社会表示公司和行业严格贯彻执行《保险法》的决心与信心。这是协会创新自律手段、加强行业自律的重大举措,对提升行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强化自律监督机制、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必将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在讲话中说,新《保险法》施行一周年以来,全行业以此为契机,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保险监管和保险经营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经营,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行业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市场秩序逐步好转,经营效益大幅提升。这些成就的取得与全行业认真贯彻执行《保险法》,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是分不开的。杨华柏强调,保险公司以经营风险为业,防范风险是保险公司永恒的主题和生命线。合规经营是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合规管理,建立自我监督、自我控制的有效机制,切实提高保险公司合规工作水平,促进保险业规范、科学、有序地发展,真正提升整个行业的形象。
与会代表就《保险法》实施一年来的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与交流,同时就《保险法》实施中行业共同关注的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就相关措施和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潘公明致辞对研讨会召开表示祝贺。最高人民法院二级法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介绍了有关《保险法》司法解释的制定情况。中国人保集团副总裁庄超英代表公司宣读了《保险业依法合规自律倡议书》。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伊生主持研讨会。
来自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省级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单位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为保险公司法律合规事务负责人搭建了一个专业性强、水平高、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交流平台,有利于统一思想、明确认识、提高业务能力,有利于推进《保险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为更好地开展保险法律实务工作服务。
研讨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协办。
相关链接1:保险业依法合规自律倡议书
相关链接2:金坚强会长在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上的致辞
相关链接3:杨华柏主任在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