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协】上饶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加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
为有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2]307)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保监局关于开展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赣高法[2013]105号)文件精神,上饶市调解中心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调解中心诉前、诉中、诉后的作用。
上饶市调解中心与市交警支队合属办公,交警在处理保险理赔案件中遇到矛盾纠纷时,及时通知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参与调解,这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有效的发挥了保险纠纷调解机制的作用。今年以来,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40余件,涉案金额112.5万元,对打击保险黄牛,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保险欺诈行为。
近日,上饶协会还多次走访上饶市中院,与上饶中院就保险诉讼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切的沟通、交流,上饶中院主要是二审案件,一年保险理赔案件大约三百来件,几乎每天都有,二审案件数量是很多的,工作量也是很大,针对二审案件的调解工作,上饶中院也提出一些跟保险公司沟通上存在的问题。上饶协会就保险公司案件在二审前调解工作与上饶市中院达成协议,为方便有效的解决保险案件的矛盾纠纷,先在上饶中院试点,成立了保险纠纷诉调办公室,由上饶协会诉调办公室参与二审调解工作,提高二审案件调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