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协】大连保险业率先建立市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
日前,大连市保险行业工会联合会召开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来自全市44家保险企业的139名职工代表审议并投票通过了《2015-2016年度保险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职、企双方首席代表现场在合同上签字,并相应成立了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小组。大连保监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领导出席了会议。至此,大连市在全国金融系统率先建立了市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该项工作也被列入大连市2015年149个重点创新项目之一。
据介绍,本次会议签订的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共涉及产寿险公司出单、财务、单证管理、查勘定损、组训等12个岗位,2015-201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000-2700元,且较上年平均增长不低于5%,比大连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高出了53.8%-107.7%。全行业有近8000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享受相关权益。
近年来,大连保险业在中国保监会及地方党委的强有力领导下,立足保障地方经济,服务百姓民生,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充分调动行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大连保险业战略转型发展增添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建立公开透明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职企关系尤其重要。
据介绍,2015年年初,大连保监局指导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启动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立足本行业实际,认真调研,广泛收集基层员工诉求,起草了2015-2016年度市保险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在大连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的专业辅导下,职、企双方经过多次集体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经职代会通过签约。
会上,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平安产险大连分公司总经理杨万武代表全体会员公司郑重承诺,坚决拥护本次会议各项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大连市保险行业2015-2016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各项规定。有的与会职工代表表示:大连保险业率先对行业薪酬制度进行规范,不仅能更有效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广大职工的归属感,还有利于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进而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投身保险业的积极性。
大连保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连保险业将结合践行行业“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核心价值理念,继续完善行业运行各项制度体系,以此推进大连精品保险城市建设不断走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