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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协】浙江:轻微道交事故快处升级 可手机上网快处含人员轻伤在内的轻微道交事故

    时间:2015年07月17日
        近日,浙江省公安厅、浙江保监局、宁波保监局联合印发《浙江省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并决定于7月1日起实施。

      “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是2008 年6 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规定》的升级版,主要是增加了手机上网快速处理包括人员轻微伤在内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等内容,这样更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堵塞,方便群众出行及客户理赔。”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此暂行办法只适用于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且在本省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

      建立全省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系统,当事人可采用手机上网的方式进行网上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用手机对现场拍照取证,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等,通过网上系统进行自行协商确定责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当事人无法确定责任且要求交警处理的,交警可通过上传的现场照片和相关调查证据在网上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供各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下载。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过程中,一方不配合处理的,交警可根据上传的现场照片和相关调查证据认定事故责任。

      事故各方都有责任且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符合各地保险行业'互碰自赔'处理规则的,可按照'互碰自赔'的程序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造成他方车辆轻微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的,当事方协商一致后经保险公司同意,当事人可以当场支付赔偿金。

    事故当事人通过提交虚假信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予以拒赔,并通报公安机关。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和保险行业建立联合打假机制依法打击骗取保险金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险行业和公安机关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骗取保险金等违法违规等行为录入失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