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监管要闻
    |正文

    保监会、贵州省出台精准特惠举措共同建设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

    时间:2016年07月19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保险行业体制机制优势,助力贵州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日前,中国保监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在贵州建设“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结合贵州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有针对性的创设多项保险扶贫政策,给予贵州省更多的支持措施,创新更富活力的扶贫体制机制,为贵州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保险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贵州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制机制,扶贫保险产品不断丰富,多层次保险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保险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取得突破,贫困地区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人口重大民生保险实现“愿保尽保”,生产生活得到现代保险全方位的保障。
     
      《实施方案》要求,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保险需求,实行多项特惠政策。对保险机构按照“费率要低、责任要宽、保额要高”的原则,开发的符合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保障需求保险产品,优先予以审批或备案。《实施意见》强调,支持贵州设立本土保险法人机构,支持全国性保险公司到贵州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努力实现保险网点乡镇全覆盖和服务行政村全覆盖。放宽对在黔保险分支机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加大保险资金扶贫投放力度。实施保险业扶贫志愿者贵州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提出,在贵州省选择2-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设立“保险业精准扶贫示范县”,实施“保险资金优先安排、需求产品优先开发、新型险种优先试点、分支机构优先批设、定点扶贫优先考虑”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险扶贫的保障机制。保监会专设贵州扶贫工作组,组织各项特惠政策的落实,引导保险机构给予贵州扶贫业务全方位支持和倾斜;推进保险信息系统主动对接贵州“扶贫云”;为贵州扶贫干部免费提供保险知识培训项目及师资等智力支持;建立脱贫攻坚保险服务专项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市场准入、高管资格和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贵州省政府成立保险扶贫工作推动组,完善保险扶贫支持政策,将保险纳入扶贫规划及政策体系;鼓励各地整合扶贫资金,对保险扶贫业务给予保费补贴或提高补贴比例;贯彻落实国家保险扶贫业务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运用保险机制开展扶贫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对服务扶贫开发成效显著的保险机构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