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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12月18日 |
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按照人社部要求,陕西省在所有地市全面推开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针对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陕西省在进一步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关工作。
已全面推开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从陕西省社保局了解到,截至2017年三季度,陕西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为751.54万人,其中在职555.4万人,离退休196.14万人。截至2017年三季度,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11.22亿元,其中基金征缴收入358.51亿元。基金支出494.3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455.28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陕西省在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方面,一直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谋划,稳妥推进实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2014年5月,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决定从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确定西安、宝鸡作为全国首批50个地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2016年5月,按照人社部要求,陕西省所有地市全面推开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加强协调,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入户调查登记完成率、数据入库率均达到100%,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四项措施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
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陕西省社保局采取了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开展入户调查四项措施。
2015年7月,陕西省社保局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确立了“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因地制宜、逐步推开、确保覆盖”的工作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各市(区)因地制宜,相继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并成立以陕西省社保局局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积极主动与公安、卫计等部门协调,形成了较好地联动机制。各市层面,有9个市以市政府名义成立了工作协调机构,主管市长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推进此项工作起到了示范和促进作用。
2016年8月,陕西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任务分配、入户调查、统计分析、自助申报等功能。同时,利用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省级集中管理优势,依托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数据,加强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积极开展五大险种参保数据与公安、卫计等部门数据的筛查比对工作。通过一系列数据比对,基本摸清了我省需入户调查登记的人员底数。
同时充分依托基层社区、镇(村)人员力量,采取实地入户、上门服务、手机APP等多种形式,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同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赢得广大登记对象的理解支持,确保入户调查登记工作顺利实施。
不断提升服务抓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据了解,下一步,陕西省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人社部安排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全民参保计划的组织实施。一方面,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数据定期交换机制,采取比对、修正、更新等措施,进一步充实完善省级数据库,提升整体数据质量,完成与国家平台的动态对接。另一方面,以动态管理和应用分析为切入点,推动全民参保数据可视化建设,探索成果转化应用,为政策完善、重大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不断提升经办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
据了解,陕西省从1992年开始探索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1998年,统一了全省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了统账结合的养老金计发办法。2001年,全省以“六个统一”(即:统一政策、统一费率、统一统筹项目、统一缴拨方式、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经办机构统一垂直管理)为主要标志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垂直管理制度全面实现。2009年,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机制,促进了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下一步,陕西省将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在进一步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