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同意,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学习的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
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所在地发生恐怖活动、暴乱事件发生的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意外医疗费用,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