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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保险人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和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一)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等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累计赔偿限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对人身伤亡的赔偿,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________元(含人身伤亡、医疗费用、抚恤费)为限。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二、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而导致被保险人所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发生意外造成其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依照合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核子辐射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从事核工业生产、研究、应用的被保险人,由于其所聘用员工在从事被保险人的工作期间,由于突然发生的核泄露事件造成的伤残、死亡或由于核辐射使员工患有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依照合同及相关法律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四、员工公(劳)务出国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因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因公(劳)务出国发生意外或患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依照法律及雇佣合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其中医疗费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或与所收保费相同的币别。
附加保险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五、二千年除外责任条款
本条款“2000年问题”系指,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此前、期间、其后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直接或间接引起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软件、芯件、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的故障,进而直接或间接引起和导致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问题。
本公司对由于下列原因,无论计算机设备是否属于被保险人所有,造成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检测、技术咨询等其他间接费用,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能正确识别日期;
(二)由于不能正确识别日期,以读取、存储、保留、检索、操作、判别、处理任何数据或信息,或执行命令和指令;
(三)在任何日期或该日期之后,由于编程输入任何计算机软件的操作命令引起的数据丢失,或不能读取、储存、保留、检索、或正确处理该类数据;
(四)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而不能正确进行计算、比较、识别、排序和数据处理;
(五)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对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进行预防性的、治理性的、或其他性质的更换、改变、修改。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六、二十四小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基于雇佣合同对其雇员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发生人身伤残或死亡(或自发生该人身伤残后180天内发生的死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上述雇员应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及徒工。
保险人不负责对于雇员因从事打猎、爬山、滑雪、拳击、田径运动、极限运动或因酗酒、吸毒以及神志不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人身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
七、雇员航空人身意外身故抚恤保险条款
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所雇用在册正式员工因基于雇用合同事务乘坐民用航空器时,遭受意外造成身故,被保险人支付其家属的福利性抚恤金。
本保险每人定额赔偿20万元。
八、高级雇员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抚恤保险条款
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所雇用在册高级雇员因基于雇用合同事务乘坐民用航空器、火车时,遭受意外造成伤残、死亡,被保险人支付高级雇员或其家属的福利性抚恤金。
本保险乘坐民用航空器发生意外,每人最高赔偿限额500万元;乘坐火车每人最高赔偿限额200万元。
附加险责任条款说明
一、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雇主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如果要求扩展承保其所聘用员工在保险有效期内,在从事业务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时,可加批本条款,但此项扩展责任中不包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对第三者责任的赔偿限额适用保单明细表中保险双方约定的赔偿限额,赔偿限额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其中人身伤亡的赔偿每人不超过约定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按照财产险对财产损失的理赔在扣除免赔额后赔偿,每次事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两项赔偿之和不得超过第三者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保险期间内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不得超过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限额。加批此条款应按被保险人的业务风险性质加收保费。其他条件均按保单上规定,包括除外责任在内。
二、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条款
罢工、暴乱、民众骚乱在除外责任第一项中列明,表明在本保险单中此部分风险是不保风险。但如被保险人要求,可予以加费扩展。
三、核子辐射责任条款
核子辐射在除外责任第一项中列明,表明在本保险单中此部分风险是不保风险。但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可对从事核工业生产、研究、应用的被保险人扩展承保其所聘 员工在从事被保险人的工作期间由于突然发生的核泄露事件而受辐射造成的伤残、死亡或因长期从事与核有关的工作而患上职业病所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依照合同及相关法律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此项风险虽为从事核工业生产、研究、应用的被保险人的常见风险,但由于承保风险较基础险风险有所增加,因此应加收附加保险费。
四、员工公(劳)务出国条款
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在国境外发生的伤残、死亡责任,保险人是不负责任的(参见除外责任第七项),如果投保人要求,并同意缴纳附加保费,对员工公(劳)务出国发生意外或患职业病的风险可以扩展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