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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条款
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险”)仅在保险合同列明的主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附加使用。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
第一条 本附加险保险期间内,保险人负责因主险合同登记的保险标的坐落地址室内或相邻住户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上/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造成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坐落地的水暖管本身损失及其他主险保险标的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二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由于被保险人及其家人的故意行为、私自改动原管道设计的行为造成的管道本身损失及其他家庭财产的损失;
(二)由于施工造成管道破裂导致的管道本身损失及其他家庭财产的损失;
(三)因管道试水、试压造成管道破裂跑水导致的管道本身损失及其他家庭财产损失;
(四)水暖管年久失修、腐蚀变质以及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造成的管道本身损失及其他家庭财产的损失;
(五)其他依据保险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主险保险条款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三条 保险合同双方应约定本附加险项下之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四条 本附加险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并于保险单上或保险凭证上载明。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于投保本附加险时一次性缴清本附加险保险费。
第五条 主险条款效力终止,本附加险条款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条款无效,本附加险条款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