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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保险附加条款
检验过程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 本保险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未规定的,适用主险条款的规定。
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经营区域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中,因检验方法不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该特种设备本身的损失或第三者人身伤亡,且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所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检查、检测费用,本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在此附加条款项下的赔偿限额以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相应分项限额为准,且此限额包含在保单明细表规定的主险赔偿限额之内,而并非是在其基础上的累加。
本条款未约定事宜适用保险合同的其他约定。
放射性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 本保险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未规定的,适用主险条款的规定。
第二条 自保险单列明的追溯期起始日开始,至保险期间终止日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经营区域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中,因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含有放射源的仪器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放射性污染,导致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的人身伤亡,且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在此附加条款项下的赔偿限额以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相应分项限额为准,且此限额包含在保单明细表规定的主险赔偿限额之内,而并非是在其基础上的累加。
本条款未约定事宜适用保险合同的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