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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司乘人员在从事司乘工作时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限额
保险人就每一司乘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对应的每人责任限额;保险人就每一司乘人员财产损失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对应的每人责任限额的5%;对于每次事故,保险人就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对应的累计责任限额的5%,但在保险期限内该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累计责任限额的30%。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在本附加险项下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对应的累计责任限额。
其他
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