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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
附加盗窃险条款
保险标的
第一条 本附加险的保险标的与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相同。
保险责任
第二条 保险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材料以及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且所致损失在三个月以上。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
(二)因房屋未锁、窗户未关,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损失;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条款
保险金额
第一条 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特种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附加险负责因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被保险人保险财产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私自改动原管道设计;由于施工使管道破裂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
(二)因管道试水、试压造成管道破裂跑水所致的家庭财产损失;
(三)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本附加险条款与家庭财产特种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特种保险条款为准。
附加家用电器安全保险条款
保险金额
第一条 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特种保险家用电器的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附加险负责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电压异常而引起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
(一)供电线路因遭受家庭财产特种保险条款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二)供电部门或施工失误;
(三)供电线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以及违章用电,偷电或错误接线造成家用电器的损毁;
(二)家用电器超负荷运行、自然磨损、固有缺陷、原有损坏、用电过度、自身发热以及超过使用年限后的损坏;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本附加险条款与家庭财产特种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特种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