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投保人已交付附加的保险费,被保险人的雇员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地域范围内(包括在押运、解送过程中),因阻止(经公安或其他司法部门认可的)盗抢被保险现金而导致伤残、死亡,对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须承担的医疗费及其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下列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