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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本条款是《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
1.客人财产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营业处所住宿的客人所携带的物品(包括送洗的衣物),因意外事故或被保险人过失行为或遭受外来抢劫所致的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客人现金、有价证券、珠宝等贵重物品,须交由被保险人保管,否则,该类物品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责任免除
(一)住宿客人因违反安全规定携带危险物品造成物品本身及其自己财产在被保险人营业处所内的损坏;
(二)住宿客人自带机动车辆整车或零部件、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损失;
(三)因住宿客人自己或其家属、随从或来宾的故意行为造成自己财产的损失;
(四)因住宿客人间的斗殴或破坏行为造成彼此的财产损失;
(五)住宿客人所携带的违法物品、动植物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万。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 %。
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游泳池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寄存于保管柜中的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一)游泳者在泳池内因互相打闹、储水造成意外伤亡;
(二)存放于衣物保管柜中的现金、有价证券、珠宝等贵重物品的损失;
(三)游泳者故意行为致使其保管柜中衣物及其它物品的损失。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万元。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 %。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应保证在游泳池开放使用时有合格救生员值勤。
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出租人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出租的房屋因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二)因暴雨、雷击、积雪而突然倒塌;
(三)因年久失修发生突然倒塌;
(四)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二、责任免除
(一)因被保险人或房屋租用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因意外事故造成租用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因出租房屋的水管破裂致使水流外溢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疏忽、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但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行为不在此列。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万元。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 %。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应做好对出租房屋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
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或其他列明场所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损坏和坠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或安装单位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未经政府部门许可的装置;
(三)因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超负荷所引起的损失,正常的机件故障与损耗;
(四)广告、霓虹灯及其它装饰装置物本身的损失及加固、维修、重新制作和安装的费用;
(五)因政府部门命令拆毁及在修理、移动及安装过程中的损坏。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万元。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 %。
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5.停车场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的停车场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的失窃)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二)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三)受本车货物撞击;
(四)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本身故障;
(五)因停车场缺乏应有保卫人员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万元。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 %。
6.建筑物改动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因被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动、维修或装修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的建筑物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在维修或装修过程中发生意外;
(二)对所拥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或设备的改变和维修,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万元。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 %。
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7.锅炉爆炸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锅炉(必须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本身内部压力产生爆炸,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一)因爆炸等原因造成锅炉本身的损坏;
(二)劳动部门规定应报废的锅炉或提出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的;
(三)根据法律和合同由供货人和制造人负责的损失和费用;
(四)爆炸责任事故发生后引起各种间接损失或责任;
(五)恶意行为者的人身残废或死亡。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万元。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 %。
四、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必须遵守政府有关锅炉的法令和设备使用的各种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检验,定期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被保险锅炉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书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被保险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操作教育和检查。
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8.车辆装卸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拥有的车辆在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在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一)非被保险人拥有的车辆或进行与经营无关的装卸所引起的损失;
(二)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装卸车辆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四)在车辆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在车辆装卸过程中发生货物失窃;
(六)货物因水湿或包装不善、违章装载造成损失;
(七)货物的自然损耗及其本身的缺陷、短少;
(八)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坏;
(九)在装卸易燃、易爆物品过程中因爆炸和燃烧造成的损失。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万元。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 %。
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9.交叉责任保险条款
本保险将适用于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保险人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但保险人的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0.急救费用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万元。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公众责任险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1.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地点范围内因火灾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
公众责任险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2.错误或遗漏条款
经双方同意,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而延迟、错误或遗漏向保险人告知或通知保险标的所占用的场地或价值的变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或其它重要事项,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不受影响。但投保人、被保险人一旦发现其延迟、错误或遗漏,应立即通知保险人上述事项,并支付从风险增加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期间可能的额外保险费,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公众责任险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3.预付赔款条款
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但是未能确定赔偿金额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及公估人(理算师)的建议,保险人可预先支付部分赔款,金额限于预计赔偿金额的_______%。
公众责任险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4.指定公估人条款
经双方同意,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估损金额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金额时,可以指定双方认可的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机构作为公估人,公估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公众责任险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5.车辆装卸责任保险条款(C)
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车辆在保单列明的营业场所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16.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C)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7.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C1)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造成的损失,包括在此期间罢工人员在本保险单列明地点范围内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在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期间,因发生抢劫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对由于政府或公共当局的命令、没收、征用或拆毁造成的损失以及因罢工人员或任何人故意纵火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均不变。
18.恐怖活动条款(C)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经营场所出现任何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9.电梯责任条款(C)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的电梯、升降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持有有关当局颁发的电梯、升降机合格证书,并保证对电梯、升降机由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0.锅炉爆炸、倒塌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锅炉并负责赔偿由于锅炉爆炸或倒塌造成的损失、责任或费用,但以不超过下列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为限:
(一)被保险锅炉保险金额;
(二)被保险人自有财产保险金额;
(三)被保险人依法应负责赔偿的任何第三者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被保险人有雇佣或学徒合同者除外);
(四)被保险人依法应负责赔偿的任何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与被保险人有雇佣或学徒合同者除外);
(五)对被保险人因上述(三)、(四)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赔偿限额。
本保险还适用于下述条件:
(一)定义
1.爆炸是指被保险锅炉内部蒸汽或其他液体(可燃的液体或气体除外)的压强所致的突然的爆裂,这种爆裂必须造成被保险锅炉设备或组成部分的移位,并产生强烈的容纳物的喷发。
2.倒塌是指蒸汽或液体(可燃的液体或气体除外)的冲力造成被保险锅炉或其他任何组成部分的突然的或危险的变形(无论是否断裂)。
3.下列变化本身不能构成爆炸或倒塌:
(1)燃料的渗漏腐蚀运动造成被保险锅炉的磨损;
(2)被保险锅炉逐渐的变形或扭曲;
(3)伴随着渗漏出现的破裂、断裂、起泡、叠合、裂缝或凹槽;
(4)组合部件分离。
但对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爆炸或倒塌所致的损失,保险人仍负赔偿责任。
(二)责任免除
1.被保险锅炉进行压力实验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责任或费用;
2.被保险锅炉内任何容纳物的化学反应及燃烧造成的爆炸或倒塌导致的损失、责任或费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1.食品、饮料责任条款(C)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因其提供的食品、饮料或掺有异物的食品、饮料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克尽职责防止出售或提供任何不洁的或不符合消费标准的食品或饮料。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2.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C)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提供物品及服务,包括作为其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运输服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3.人身侵害责任条款(C)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下列情况造成第三者人身侵害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一)错误逮捕、拘留或监禁或诬告;
(二)侮辱、诽谤或侵犯私人权利;
(三)非法侵入、驱逐或其它侵犯私人权利行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将是本公司承担任何责任的先决条件。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4.灭火费用扩展条款(C)
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为扑灭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的火灾而发生的下列必要及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对在灭火过程中使用过的灭火器材重新填充的费用;
(二)被保险人的雇员在灭火过程中直接损毁的个人物品。
本附加条款项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25.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扩展条款(C)
兹经双方同意,尽管存在相反规定,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拥有或使用的锅炉及压力容器引致的法律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如果发生上述扩展项下的索赔时有其他承保同样损失或责任的保险存在,则本公司不负责赔付或分摊上述损失、赔偿或费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