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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服务及地方工作部职责说明书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一、部门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

    会员服务及地方工作部

    部门编号

    IAC-06

    部门负责人

    部长

    部门分管领导

    分管秘书长

    二、部门定位

    在民政部对社会团体有关规范性要求和中保协《章程》有关规定下,通过加强理事会建设、开展会员管理与服务;指导地方协会建设与发展,协调协会与地方协会工作联动等方面发挥作用,打造会员之家和全国协会一盘棋格局。为协会成为治理结构完善,机构管理规范、服务作用显著的5A级协会和全国性优秀社团发挥作用。

    三、部门主要职责

    序号

    职责概述

    职责描述

    1

    理事会建设

    按照章程规定,牵头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会议和活动;完善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建设;制定会员管理制度、办法。确保协会建设符合民政部和章程有关规定,满足协会工作需要。

    2

    会员管理与服务

    按照章程规定,开展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管理;建立会员档案,维护会员管理系统;协调其他部门提供会员所需数据、咨询等各类服务;编制行业通讯录;编撰协会大事记;协调沟通会员间关系;归口联系民政部。确保满足会员需求、满足协会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3

    地方协会工作

    以地方专业委员会为平台,支持地方协会工作,就协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为地方协会提供业务指导。促进地方协会开展本区域自律管理、收集地方协会反映的行业诉求,加强协会间信息交流,开展培训促进地方协会服务会员水平提高,推动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确保上下联动打造全国一盘棋格局。

    4

    内部归口统筹

    根据协会工作需要,归口分支机构的管理;根据领导要求统筹涉及全体会员的相关事项。确保协会有关事项统筹安排、避免各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