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旧)|办事机构|日常办事部门|中介工作部
    |正文

    中介工作部职责说明书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一、部门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

    中介工作部

    部门编号

    IAC-11

    部门负责人

    部长

    部门分管领导

    分管秘书长

    二、部门定位

    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章程和监管部门业务指导,开展保险行业中介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宣传工作,促进保险中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部门主要职责

    序号

    职责概述

    职责描述

    1

    推进专委会建设

    负责协会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营销、银行保险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和管理;落实保险中介监管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和重点领域的发展壮大

    2

    加强中介行业自律

    加强中介行业自律、研究、制定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营销(销售)领域的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保险中介市场自律;

    3

    推动中介行业维权

    推动中介行业维权。代表行业向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保险中介行业整体权益

    4

    服务行业发展

    服务行业发展。推动相关重点、难点、热点前沿问题及重大课题研究,促进行业创新;建立完善行业核心专家团队

    5

    建立营销员服务体系

    建立行业官方的营销员组织,提升营销员素质,加强针对营销员的培训,通过多样化活动提升营销员群体形象

    6

    增进交流与宣传

    增进交流与宣传。组织召开以中介行业为主,贯通保险行业的业务专业会议和论坛;组织行业各领域业务、数据和经验交流互动,促进业内外合作以及国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