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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
一、部门基本信息 | |||||
部门名称 | 法律合规工作部 | 部门编[i]号 | IAC-12 | ||
部门负责人 | 部长 | 部门分管领导 | 分管秘书长 | ||
二、部门定位 | |||||
依据协会工作目标和要求,承担法律、合规、反保险欺诈等三个专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为协会和会员单位提供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 | |||||
三、部门主要职责 | |||||
序号 | 职责概述 | 职责描述 | |||
1 | 法律专业委员会 | 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承担日常事务的办理与执行,包括但不局限于履行专委会职责、参与推动《保险法》修订及司法解释制定、年度联席会议举办、编制《保险诉讼典型案例年度报告》等,保证专委会工作有效运转。 | |||
2 | 合规专业委员会 | 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承担日常事务的办理与执行,包括但不局限于履行专委会职责、年会举办、组织实施有关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等,保证专委会工作有效运转。 | |||
3 | 反保险欺诈 专业委员会 | 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承担日常事务的办理与执行,包括但不局限于履行专委会职责、举办海峡两岸反欺诈研讨会或联席会议、组织实施有关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协助查办案件、收集发布行业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等,保证专委会工作有效运转。 | |||
| 4 | 日常法律事务 | 审查协会及各部门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草拟合同、协助专委会工作、参与有关部门法律、政策论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收集、编纂等,为协会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