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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合规工作部职责说明书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一、部门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

    法律合规工作部

    部门编[i]号

    IAC-12

    部门负责人

    部长

    部门分管领导

    分管秘书长

    二、部门定位

    依据协会工作目标和要求,承担法律、合规、反保险欺诈等三个专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为协会和会员单位提供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

    三、部门主要职责

    序号

    职责概述

    职责描述

    1

    法律专业委员会

    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承担日常事务的办理与执行,包括但不局限于履行专委会职责、参与推动《保险法》修订及司法解释制定、年度联席会议举办、编制《保险诉讼典型案例年度报告》等,保证专委会工作有效运转。

    2

    合规专业委员会

    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承担日常事务的办理与执行,包括但不局限于履行专委会职责、年会举办、组织实施有关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等,保证专委会工作有效运转。

    3

    反保险欺诈

    专业委员会

    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承担日常事务的办理与执行,包括但不局限于履行专委会职责、举办海峡两岸反欺诈研讨会或联席会议、组织实施有关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协助查办案件、收集发布行业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等,保证专委会工作有效运转。

    4日常法律事务审查协会及各部门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草拟合同、协助专委会工作、参与有关部门法律、政策论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收集、编纂等,为协会提供日常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