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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
一、部门基本信息 | |||||
部门名称 | 标准化建设工作部 | 部门编号 | IAC-15 | ||
部门负责人 | 部长 | 部门分管领导 | 分管秘书长 | ||
二、部门定位 | |||||
根据监管部门标准化管理部署,遵照保标委章程和保标委秘书处工作细则,结合中保协标准化推进职能,承担保标委秘书处各项职责,协调落实保标委各项工作;推进中保协团体标准建设;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研究、宣贯、交流和基础管理工作,建立标准化支撑与服务平台。 | |||||
三、部门主要职责 | |||||
序号 | 职责概述 | 职责描述 | |||
1 | 标准制修订 与质量控制 | 根据保标委年度工作计划和保标委主任办公会决定,组织协调并参与会员单位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标准工作程序按计划执行;组织控制标准质量。 根据中保协标准化工作目标,参与并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并根据协会整体管理要求,归口发布团体标准。 | |||
2 | 标准宣贯 与实施评价 | 根据保标委年度工作计划和监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标准宣贯活动,对已发布标准的实施与应用情况进行评价与检查。 根据团体标准化工作目标,推进团体标准宣贯与意见反馈工作。 组织标准化人才培训。 | |||
3 | 标准化研究 | 根据保标委年度工作计划和保监会工作部署,从标准的系统性、协调性、适用性等方面,开展标准化体系研究,提出标准化策略建议;从标准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等方面开展标准化需求及基本理论研究,提出标准质量改善和制修订建议。 | |||
4 | 标准转化 | 根据中保协工作目标,参与评价团体标准质量和应用需求,促进并协助完成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立项等标准化流程。 | |||
5 | 标准化组织间 交流和任务 | 按照保标委章程和秘书处细则,与国内外标准化组织保持交流与联络,推进相互合作。 完成上级标准化组织交办的相关工作,如承担金标委秘书处工作等。 | |||
6 | 标准化 宣传与服务 | 建立多种载体(如网站、期刊等),对行业内开展标准宣传、经验交流、标准文本印刷与传播;对外开展保险标准化情况介绍、知识普及。 | |||
7 | 标准化基础建设 |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库、标准文本库、人才库、企业标准备案库、地方标准信息库、良好实践库、荣誉体系等。 | |||
8 | 会议组织 与日常工作 |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开展保标委例会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按照秘书处工作细则,开展保标委内外公文处理工作。 开展委员情况管理工作。 开展委员单位会费收缴工作。 做好团体标准的会议组织和委员管理工作 | |||